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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托类产品认购流程

1、委托人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三份(首次认购时适用)
2、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一式三份(首次认购时适用),或签署信托认购申请书一式两份(追加认购时适用)
3、提交信托资金和认购费划入认购帐户的入帐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。
4、提交信托利益分配帐户复印件一式两份(首次认购时适用)。信托利益分配帐户在分配结束前不得取消。
5、委托人为自然人时,应在上述文件中签字;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上述文件需加盖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字,若授权他人签字须提供授权委托书。
6、本信托计划不接受现金,投资者须将认购款划至**银行深圳市分行为本信托计划开立的信托计划专用帐户,并在备注中注明:“**认购开宝”。
户名、开户行、账号资料详见各信托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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